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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承认联考成绩的84所院校

00中国美术学院

 

一、艺术理论类专业:以各省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符合 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艺术史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

二、建筑学专业:使用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建筑、城市、景观等三个专业方向。
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学校官网后续发布的招生章程内容。




●01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2020年绘画(师范)计划招生50人,免学费。该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高考结束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统考专业成绩÷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线×100+文化成绩÷北京市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02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画、绘画(油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含影像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面向全国招生,组织校考。

 

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承认美术统考成绩,但仅招收北京籍考生,免收学费,高考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场面试。

 

录取原则: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可含政策加分)达到应试科类一本线70%的一志愿考生,根据相应招生计划数按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排队录取。面试成绩不参与排队,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03中国人民大学●

 

专业成绩要求:绘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文化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绘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

 

设计学类:面向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辽宁、湖南、湖北、吉林、广东、天津、重庆、青海等省份招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绘画:面向北京、河北、山东、浙江、湖北、四川、黑龙江、陕西等省份招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面向北京、河北、山东、辽宁等省份招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04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美术学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辽宁、山东、安徽、云南、甘肃

 

录取规则: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05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

 

承认统考省份: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设计学类学生共110人。具体招生省份和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1.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动画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

 

承认统考省份: 河北、山西、重庆、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四川、山东、北京、天津、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黑龙江

 

录取规则:

 

1.艺术专业成绩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成绩将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5%(含)。

 

2.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未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

 

3.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的合成分录取。

 

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50 

 

不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严格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07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雕塑、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

 

录取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1、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08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首饰设计)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天津、福建、河南、广西、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海南、重庆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1、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

 

2、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则进行投档,符合投档条件的已投档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30%

 



●09北京林业大学●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按设计学大类招生。

 

承认统考省份:山东、河北、河南、广东、辽宁、湖南、福建、北京、陕西、黑龙江、广西、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浙江、湖北、云南、江西、甘肃、内蒙古、贵州、山西。

 

录取规则:考生统考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美术统考满分的80%;文化成绩不低于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要求达到60分(150分制)以上。

 

1、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2、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100




●10北京邮电大学●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取得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分科制定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按照招生计划数分别排队;文理不分科制定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11北京化工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承认统考省份:安徽、北京、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山西、四川、广东、江西、山东、黑龙江、内蒙古、吉林。

 

录取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外语语种限英语,且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英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1、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12北京交通大学●

 

校本部:设计学类(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安徽、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

 

录取规则:

(一)对体检合格,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报考基本条件,且在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二)设计学类专业

1.考生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3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同科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40%(150分制为60分)。

 

2.对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投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则按其统一要求执行录取。 

 

(三)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对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考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150分制为105分)。

 

(四)分数相同时,依次参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实考分、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综合成绩为选考三科总成绩。

 

(五)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13中央财经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市(4人)、河北省(4人)、山东省(5人)、江苏省(3人)、河南省(4人)和湖南省(5人)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省级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当地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美术统考成绩合格,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非150分制的须进行相应折算);

 

1、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14北京语言大学●

 

招生专业:绘画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河北、山东、内蒙古、河南、黑龙江、山西、陕西。

 

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生源地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之和原则上不低于160分(按单科满分150分计算)。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比例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100

 

(2)有特殊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15首都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免收学费)、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国画)、绘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学院招生范围: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

 

初等教育学院招生专业: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免收学费);

 

初等教育学院招生范围:仅招收北京籍考生,计划招生25人。

 

录取规则:

1.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我校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7.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有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16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空间设计)

 

承认统考省份:山西、湖南、河北、重庆、黑龙江、北京、辽宁、湖北、广西、内蒙古、安徽、河南

 

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等投档模式的省份的考生,投档规则执行所在省份规定。

 

对于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线上20分,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已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所计算的合成分,择优录取。



●17北京工商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分为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承认统考省份: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1)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均含数学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加的总分作为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如符合条件的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考虑降低录取标准或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2)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

 



●18北京联合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绘画,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六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在大二上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开始系统化的专业教育。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天津、山西、江西、山东、湖北、湖南。

 

录取规则: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计分办法文科使用高考成绩,理科使用折算成绩。理科高考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成绩×各省艺术理控制线÷各省艺术文控制线。

 



●19中华女子学院●

 

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只招女生,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1、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为1:1,院校录取规则与省内投档规则相同。

 

2、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20北京农学院●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山西、河北

 

1、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

 

2、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 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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